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八条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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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八条措施》的通知
各分局,机关各科室、局属各单位:
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,现将《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八条措施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恩施州生态环境局
2025年4月14日
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八条措施
为贯彻落实省、州聚焦支点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,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结合我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,提出如下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。
一、强化重点项目服务
建立州县两级局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工作机制,协调解决存在的生态环保问题和困难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保要求的重点建设项目,实行环评审批容缺受理,实施即报即受理即转评估。
二、优化行政审批方式
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实施环评打捆审批、告知承诺审批。试行对同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、排污许可、入河排污口设置等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受理、同时审查、同时审批。
三、统筹总量指标管理
统筹全州主要污染物总量,统一调配重点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需求。对新建项目需要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的,可在排污许可证核发前完成排污权交易。
四、助力企业改造升级
积极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,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。指导企业申报环保专项资金,提升企业污染治理能力。
五、强化环境科技赋能
建成恩施智慧生态信息平台,免费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环境数据查询服务,及时提示企业环境违法风险,指导企业从源头加强预防,消除违法隐患。
六、规范涉企执法行为
统筹州县两级涉企执法检查,对纳入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不开展现场执法检查。严格落实“扫码入企”要求,切实推行进一次门办多项事,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。强化监督服务,推行包容审慎执法,积极引导企业守法。
七、优化环境信用修复
对环境违法单位执行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《行政处罚环境信用修复告知书》《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》“三书同达”制度,指导企业纠正失信行为,减少企业因行政处罚带来的“失信”成本。
八、禁止“一刀切”行为
严禁在政策制定、配合检查、环保督察整改及环境执法方面、采取“一律关停”“先停再说”“运动式或拉网式整改”“小错重罚”“以罚代管”等打着环保幌子搞“一刀切”行为。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